房媳爆料人揭露負面疑遭報復入獄8年(3)

2013年02月21日 16:34
來源:中國青年報

調(diào)查“假滲灌”

1998年,又是運城,還是負面報道。

當時,他去運城采訪,在火車上,老百姓聊天。有人說,運城當?shù)赜幸粋€順口溜:“美國衛(wèi)星在偵探,發(fā)現(xiàn)運城在備戰(zhàn),日本走了50年,運城炮樓又出現(xiàn)。”他一打聽,老百姓說,運城現(xiàn)在在搞農(nóng)業(yè)滲灌的大工程,但是運城是出名的黃泥地,水是不可能滲透下來的,都被黃泥堵住了,當?shù)剡€突擊修建滲灌工程,迎接現(xiàn)場會。

下了火車,他就找了個車,沿著公路去調(diào)研。他看到,為了迎接現(xiàn)場會,沿路修了一排滲灌池,像一個個水泥炮樓,走近一看,有的就沖著公路修了一個弧形;有的里面都是雜草,池底連水泥都沒有抹,怎么可能蓄水呢?

他了解到,老百姓對此意見很大,純粹是弄虛作假。后來,他又跑了四五個縣,拍了大量的照片,還用攝像機錄下很多線索。

采訪完后,他覺得問題很嚴重,就給人民日報寫內(nèi)參。

寫的時候,他不知道這個項目究竟花了多少錢?當時,運城行署駐北京辦事處的一位副主任和高勤榮是好朋友,就把該地委向省委的匯報材料拿給他看,上面寫著總投資兩億八千七百多萬元。

高勤榮交了稿子后,人民日報很慎重,又派記者到運城落實,還在當?shù)卣匍_了幾個農(nóng)民座談會,發(fā)了內(nèi)參。

同年4月3日,他接到了省紀檢委打來的電話,要找他談談。高勤榮還記得當時的場景,在賓館里,他翹著二郎腿,心情愉悅地等著談話。因為他聽說,關于運城的假滲灌工程,人民日報的內(nèi)參發(fā)表后,中紀委有關領導已批示,讓山西省紀委先行查處。

他萬萬沒想到,對方的第一句話是,“你在運城有什么違法亂紀的事情?”

高勤榮一聽就不對勁,直言不諱地說,“沒有!”

談話不歡而散。高勤榮說,之后工作人員又和他談了三次話,問題很瑣碎:你的BB機哪里來的?手機哪來的?有人給你送過煙嗎?你是不是在歌廳唱過歌?

調(diào)查半年之后,最終不了了之。

調(diào)查組走后的兩天,1998年9月18日,《南方周末》頭版頭條報道了“假滲灌”的事情,文章最后還說:高勤榮僅是個普通黨員,根本夠不上省紀委調(diào)查的范圍。

之后,中央電視臺《新聞調(diào)查》和《焦點訪談》到運城采訪,高勤榮又帶他們到他采訪過的地方去調(diào)查。

使高勤榮悲傷的是,當年中央臺因為這個節(jié)目獲了金獎,他卻獲了罪。

有人打電話威脅他:“高勤榮你小心點,老子非要收拾你不可!”老婆在家埋怨,孩子擔驚害怕,他的氣也不打一處來,多次到北京找人反映情況。

但是,負面報道還是“引火燒身”了。

獄中8年

1998年12月4日,高勤榮在北京被山西省運城3名警察帶走。在被帶回山西的路上,警察向他出示了“拘留證”。在看守所,他拒絕簽字。1999年3月17日,高勤榮被以三項罪名起訴至運城市人民法院。5月4日,法院下達的一份長達17頁的判決書上,高勤榮因為“受賄”、“介紹賣淫”、“詐騙”這三項罪名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

高勤榮提起上訴,但運城地區(qū)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維持了原判。

終審判決下達后,高勤榮被投入晉中監(jiān)獄服刑。

“全是莫須有的罪名!我打條借錢,又有領導簽字,卻判我詐騙;別人還我家借款,我有書證,法院不予采納,判我受賄;其他人嫖娼,又判我介紹賣淫。他們這樣做,一是為打擊報復,泄私憤;二是不讓記者說真話。”現(xiàn)在說起來,高勤榮依然憤怒。

在監(jiān)獄里,他寫了幾百封信申訴,有寫給運城中院的,也有寫給中央有關部門的。他認為自己是曝光了運城“假滲灌工程”之后遭遇打擊報復,是冤案,但是信件石沉大海。

晉中監(jiān)獄知道高勤榮是個記者,把他調(diào)到了《晉中監(jiān)獄報》任組長。他在服刑人員中尋找典型進行采訪報道。在2002年舉辦的全國8省市監(jiān)獄報刊評比中,高勤榮一人獨得兩個一等獎,他也因此獲得了減刑的機會。

但對自己的罪行,高勤榮從不接受。每年年底寫總結(jié),總有一欄為“認罪服法態(tài)度”,但他從來不認罪,而是填上自己的冤屈。

一次,監(jiān)獄宣傳科長對他說,“你這么寫,就不能減刑了。”

“不減就不減。”高勤榮硬梆梆地頂了回去。

高勤榮入獄,也吸引了很多人的關注。據(jù)他本人回憶:2001年3月,全國政協(xié)常委楊偉光、高占祥等7人,就此事向全國政協(xié)大會提交了第89號提案,他們指出“這是一起明顯的打擊報復、有罪推定,甚至是涉嫌栽贓枉法”。這份提案轉(zhuǎn)呈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最高法院曾指示山西立案再審;2003年3月,全國人大代表韓雅琴等人為高勤榮再次提出建議案,仍然沒有結(jié)果。

8年之后,高勤榮出獄。

老高認為,當記者成為百姓心中的“鐵面判官”,許多有冤屈的平民百姓不找法官找記者的時候,記者其實已經(jīng)處于危險的境地了。“你既然是百姓眼中的救星,那么自然也就成了腐敗分子的眼中釘!危險甚至犧牲,就在你眼前。”他說。

一位學者分析說:“我認同這種理念:每一個公民的日常生活都與另外一個公民的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當所有的‘高勤榮’都從我們的視野中消失的時候,我們自身的公民權(quán)利也就岌岌可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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