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見義勇為英雄有了“護身符”(3)

2011年06月29日 08:38
來源:瑯琊網(wǎng)

  英雄感言李濤:“遇到這種情況,我還會挺身而出”

  “如果再遇到這種情況,我還會挺身而出。”28日,在得知自己被授予“臨沂市見義勇為英雄”榮譽稱號后,30歲的李濤在電話里堅定地告訴記者。

  5月18日下午,李濤和諸葛瑞春在銀行提款時遇到歹徒搶包,二人奮力追趕歹徒,并與群眾一起將歹徒控制,被搶走的20.8萬元被全部追回。

  在得知《臨沂市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實施辦法》出臺后,李濤告訴記者,“《方法》出臺了,相信有更多的人能加入到見義勇為的行列中來,只有大家一起努力,社會才能變得更好。”

  “讓英雄不再‘流血又流淚’”

  ——專訪市見義勇為基金會理事長李榮強

  《臨沂市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實施辦法》的出臺有怎么樣的現(xiàn)實背景?將對我市產(chǎn)生怎樣的積極影響?記者采訪了組織、討論、起草并向市政府提交了該《辦法》的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第一副主任、市見義勇為基金會理事長李榮強。

  記者:請介紹一下該辦法出臺的背景及現(xiàn)實意義。

  李榮強:在臨沂,弘揚見義勇為精神有優(yōu)良的歷史傳統(tǒng),改革開放以來,我市先后有400多名見義勇為者受到表彰。我們提出建設“大義臨沂”的口號,關鍵時候的挺身而出、懲惡揚善就是“大義臨沂”的重要表現(xiàn)形式。由于此前我市沒有規(guī)范性的文件,所以,對于見義勇為人員的表彰獎勵缺乏統(tǒng)一標準,對見義勇為者不易做到及時、到位表彰,英雄“流血又流淚”的局面沒能從根本上得到避免?!掇k法》的出臺,就是要為見義勇的認定問題、榮譽稱號的授予問題、獎勵問題加以規(guī)范。

  記者:《辦法》中獎金額度的設置是根據(jù)什么來的?有何依據(jù)?

  李榮強:該標準的設定參照了外省的做法,該標準是按照一般家庭情況推算而來。據(jù)了解,2010年,我市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18000多元,如果按照30倍的獎勵計算,大約有54萬左右。隨著經(jīng)濟的發(fā)展,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也將相應的提高,以此為依據(jù),獎勵額也會隨經(jīng)濟發(fā)展而增長。

  記者:如何才能讓更多百姓知道這些無名英雄的事跡?

  李榮強:我們要為見義勇為者樹碑立傳。目前,一本專門介紹我市見義勇為英雄先進事跡的《英雄譜》正在編寫中,市電視臺也專門開設了“大義臨沂”欄目,對見義勇為英模人物進行逐一報道,該節(jié)目首播時間為臨沂新聞綜合頻道周日7點50分,每周播放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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