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擬規(guī)定開發(fā)商備案價必須與開盤價一致

2011年02月19日 09:35

     記者昨日從南京市物價局獲悉,目前南京市政府正在研究限購令細則。而此前被指責過于寬松的南京房價備案制度也將補充進更嚴厲的條款,不僅包括開發(fā)商備案價必須與開盤價一致,還將限制高價樓盤集中上市,這些條款將與南京新的限購細則一并出臺。

  新政一 備案什么價就賣什么價 不準“備高售低”鉆空子

  “高價備案、低價售樓”,在去年10月份南京房價“3個月禁漲”辦法出臺之后,一直成為業(yè)內共知的逃避政策約束的辦法。為改變這一現狀,南京市擬出臺規(guī)定,要求開發(fā)商的備案價必須與開盤銷售現場的價格一致,開盤當日有優(yōu)惠折扣的也必須在備案中一并標明。

  新政:備案價必須與開盤銷價一致

  在此輪將出臺的新調控政策中,就有一項規(guī)定直指開發(fā)商“備高售低”、鉆政策空子的行為。南京市物價局相關人士告訴記者,針對開發(fā)商在備案價格上玩的花樣,物價部門的工作思路是,將進一步加強商品住房價格管理,推行開盤銷售與申報價格一致并在銷售現場標示的制度。

  “之前確實出現過,有的樓盤在我們這兒備1萬,開盤時卻賣8千的情況,這之后他如果想漲價,只要不超過1萬,政策上我們就沒法約束他。但新政策出臺后就不行了,我們不僅要求開發(fā)商備1萬就得賣1萬,而且開盤的優(yōu)惠政策也必須在備案時一并注明,并向購房者公示,比如備案1萬元,從幾月幾日到幾月幾日優(yōu)惠97折,時間、折扣都必須標明,”這位人士說:“這樣規(guī)定之后,政府對開發(fā)商的定價行為監(jiān)控將更為有力。”目前,南京市房管局有一套房價備案軟件系統(tǒng),當開發(fā)商如實將價格備案后,3個月內如果想漲價,新價格就無法進入系統(tǒng)保存,開發(fā)商將失去漲價權,一旦違規(guī)漲價即可查處。

  現狀:有的樓盤備案價比銷價高近萬元

  去年10月,南京市物價局、南京市住建委就樓市“3個月禁漲”出臺細則,規(guī)定開發(fā)商銷售期房、現房、車庫均須遵守調價周期不得低于3個月。

  由于對備案價格沒有具體約束,記者發(fā)現,有些開發(fā)商在禁漲令出臺后很快就找到了打擦邊球的辦法。就在去年10月下旬,禁漲令出臺后沒幾天,江北一家新盤開盤,網上房地產的顯示的“報官價”最低一套單價8297元/m2,最高一套單價達到9080元/m2,整體均價為8600元/m2。但開盤前夕,其對外的公開報價是均價8100元/m2,實際成交均價則在7800元/m2,最終成交單價與之前的備案價相差800元。更有甚者,某樓盤開盤時實際售價從13000元/m2-18000元/m2不等,但售樓處現場公布的銷控表上,所有房源的單價都以“2”字打頭,最高的單價達到了28000多元,售樓小姐表示這些都是備案的價格。

  一來一去相差近萬元,“再怎么漲也不會漲到備案價以上”,備案制度也一度被指責過于寬松,對開發(fā)商的行為約束顯得蒼白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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