斬斷“大棚房”背后的利益鏈

2018年08月27日 10:03
來源:北京晨報
為堅決遏制“大棚房”問題蔓延勢頭,切實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自然資源部、農業(yè)農村部將在全國開展“大棚房”問題專項整治。自然資源部會同農業(yè)農村部已對京津冀地區(qū)農業(yè)大棚改建“私家莊園”(俗稱“大棚房”)問題開展聯合督察并部署全國性初步排查。(新華社)
在全國整治“大棚房”,有著極強的現實針對性。作為農業(yè)設施的大棚,本是用來搞種植和養(yǎng)殖的,大興大棚建設之風,目的在于助農增收,脫貧致富。大棚的生產管理用房,本來只能建成單層且面積很有限的“耳房”。然而在不少地方,一些善于變通的企業(yè)甚至相關部門,卻以建設農業(yè)大棚的名義大修“大棚房”,將大棚建成休閑聚會、娛樂度假的莊園會所,甚至在大棚里“種房子”,建成“小產權房”“大棚別墅”對外租售。由于“大棚房”表面有一層覆膜,還建有封閉式圍墻,僅從外面無法發(fā)現并糾正這些違法建設行為。這種歪風因此較為盛行。
大棚建設走樣變味,是對耕地的非法侵占破壞。糧安則民安,民安則國安,守護耕地紅線的重要意義不言而喻,而“大棚變住房”則是對耕地紅線的威脅。全面清查拆除“大棚房”,對弄虛作假者、失職瀆職者、整改不力者予以嚴肅追責,還要給大棚建設立個規(guī)矩。
最關鍵的是,要斬斷“大棚房”背后的利益鏈。改變大棚用途的開發(fā)者投入少、收獲巨大;購買者用較低價格就能擁有一片田園;而農民、村干部也能從中獲益——這確實是一條完整利益鏈。對開發(fā)者一定要重拳處罰,直至取消其開發(fā)資格。讓購買者明白“大棚房”不受法律保護,無法獲得產權,隨時可能被拆,難免錢房兩空。同時引導農民、村干部認識到擅改土地用途的危害性,不輕信開發(fā)者忽悠,發(fā)展大棚農業(yè)才是致富的長遠之策。對基層職能部門,要切實落實主體責任,加大對失職瀆職人員的追責力度。何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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