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廣告語不得“蹭”學區(qū) 重點整治9類房地產違法廣告

2016年10月26日 14:43
來源:山東商報
近日起,在山東,未取得預售、銷售許可證的廣告,未清楚表示房地產實際銷售價格,含有升值或投資回報承諾的廣 告,含有承諾辦理戶口、就業(yè)、升學的廣告……這些都被山東省工商局列入此次重點整治的違法廣告之列。近日記 者在探訪濟南樓盤廣告時發(fā)現(xiàn),本地不少樓盤也在忙著換廣告。但是,仍有很多樓盤違規(guī)廣告用語頻頻出現(xiàn)。
重點整治9類房地產違法廣告
近日,山東省工商局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廣告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山東個別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和中介機構趁機散布不實信息、發(fā)布虛假廣告,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擾亂房地產市場秩序等問題,制造市場緊張氣氛,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
各級工商、市場監(jiān)管部門要依法查處虛假違法房地產廣告,維護良好的房地產廣告秩序。重點整治9類房地產違法廣告:預售、出售房地產,但未取得預售、銷售許可證的廣告。對價格有誤導表示的廣告。房地產廣告應當清楚表示房地產實際銷售價格,明示價格有效期。項目位置示意圖不清楚、不準確、比例不恰當?shù)膹V告。含有升值或投資回報承諾的廣告。對規(guī)劃或者建設中的交通、商業(yè)、文化教育設施以及其他市政條件作誤導宣傳的廣告。含有風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內容,對項目情況進行的說明、渲染,有悖社會良好風尚的廣告。含有融資或者變相融資內容的廣告。含有能夠為入住者辦理戶口、就業(yè)、升學等事項承諾的廣告。其他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房地產廣告發(fā)布規(guī)定》欺騙誤導消費者的房地產廣告。
經十路廣告牌位出現(xiàn)空缺
近幾日,記者實地探訪了西客站、高新區(qū)、旅游路、經十路、文化路等地,觀察了沿線的地產廣告。經對比發(fā)現(xiàn),開發(fā)商做廣告慣用的必殺技“學區(qū)房”、“抄底最后一套”大幅減少。有些國慶期間還打著“最后一套”噱頭的樓盤廣告,日前已經被撤了下來。
探訪中記者還發(fā)現(xiàn)在省城街頭,不少戶外廣告處在“空窗期”,新更換的地產廣告只有電話、樓盤名稱。
在中心醫(yī)院附近,記者看到有工作人員撤下原有的地產廣告,附近連著的幾面廣告墻都處于待貼的狀態(tài)。
在經十路路北一側,有不少戶外廣告位出現(xiàn)了空缺,在山大路附近一棟樓面上的廣告布被撕掉一半,依稀能看出是某樓盤的廣告。而在洪山路幾家樓盤售樓處旁,記者看到有的戶外廣告被撕去一半。在一家售樓處外的角落里,還堆放著剛撕下的廣告,上面寫著“就讀輔仁學區(qū)”,就在今年黃金周期間,記者探訪此處時,還看到在樓面上張貼著“最后一套”的字樣。
新廣告打創(chuàng)意牌只留名字電話
在經十路沿線的一些地產戶外廣告牌,一看就是粘貼不久,這些地產廣告僅有樓盤名稱和電話,沒有任何宣傳標語。在文化東路一家樓盤圍擋上粘貼的廣告也只有名字和電話。據(jù)觀察,無論是東城還是西城,新更換的廣告劇本都是以電話和樓盤名稱為主,附上售樓地址,十分簡潔明了。
除了廣告變得簡約,有些樓盤還拿最嚴廣告法做文章,近日西客站附近一家樓盤廣告在朋友圈流傳較多,該廣告上寫著“我們的商鋪,好到說出來就要被罰款。”
最嚴廣告法,不僅讓開發(fā)商做廣告不敢任性,廣告策劃人員也開始絞盡腦汁應對。省城某樓盤廣告策劃中心的工作人員王先生告訴記者,他們公司與一央企有合作關系,現(xiàn)在學區(qū)房、交通都不會觸及,更多的是從文化入手,多宣傳品牌形象。他也坦言,今后的房地產廣告,更要拼創(chuàng)意了。
樓盤廣告違規(guī)用語仍常見
臻藏、巔峰、傳奇 仍是高頻詞匯
雖然有的樓盤廣告在變臉,但違規(guī)廣告仍屢見不鮮。在八一立交橋附近,記者看到某樓盤打出的廣告“抄底濟南最后機會”,一轉身,又看到不遠處“實景現(xiàn)房,僅候39席”,在車流不息的街頭顯得十分醒目。“奧體小洋樓,就剩這一棟”立在高新區(qū)核心區(qū),來往的行人隨時都能看到。
一些極限詞匯如稀缺、臻藏、巔峰、傳奇雖然也在禁止的行列里,但它們的身影仍隨處可見,甚至成為高頻詞。在濼源大街,“封藏齊魯之巔”的廣告出現(xiàn)數(shù)次,該廣告號稱“平層墅王”。在歷山路,“臻藏現(xiàn)房”、“巔峰圈層”霸占了過街天橋。在旅游路上也能看到不少“一棟鑄傳奇”這樣的房產廣告。
許多無法證明具體地理位置的廣告也是違法的“重災區(qū)”。記者走訪高新、歷下發(fā)現(xiàn),這個區(qū)域內的新樓盤主打“CBD”,廣告宣傳萬變不離“CBD”。“掌控高新CBD雙核心生活”、“奧體之后,東城又一心”、“悅盡CBD”,盡管表述不一,目的卻都是在宣傳自己在核心區(qū),但仔細想來,還是不知道具體位置。
記者注意到,不少戶外廣告下面都會附上一行小到讓人完全注意不到的字:“本資料相關內容、圖片是對項目所作的示意表現(xiàn),僅供參考。最終以政府有關部門批準的文件、圖則為準。經政府批準的詳細規(guī)劃已在銷售現(xiàn)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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