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jiān)會介入房嫂調查取證 舉報材料有其他內容

2013年01月18日 10:46
擁有16處房產,價值超5000萬元。因為“房妹”、“房叔”們紛紛被曝光,遭實名舉報的田荔琴,因其福建省證監(jiān)局原副局長的官方身份,一下子就卷入了旋渦。
網絡實名舉報人是自稱旅美僑胞的陳秀萍,事件的起因則是由一個洗衣池引發(fā)的鄰里糾紛。
“在組織調查結果出來前,我沒有什么個人看法。”田荔琴1月15日對記者稱,已向組織提供了書面匯報,解釋自己的房產情況。
在記者與田荔琴的對話過程中,田荔琴語氣和緩平實,并表示目前“沒有壓力”,且“問心無愧,不怕鬼敲門”。這一印象和接受記者采訪的福建證券界人士的描述一致:低調、隨和。
有意思的是,在陳秀萍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的描述中,田荔琴不但不是個好官,而且性格霸道、不講道理,還會動手砸花盆。
孰真孰假?到底是“房嫂”,還是被誣陷的“清官”?福建證監(jiān)局辦公室負責人表示,證監(jiān)會派到福州的工作人員已展開調查取證。陳秀萍稱,中國證監(jiān)會調查人員15日已向她了解情況,取走相關證據(jù)材料,并表示“會很快處理”。
是個好官嗎?
低調、隨和與霸道、蠻橫,是目前被用在田荔琴身上兩個截然不同的性格描述。
“去年5月,我在一樓外墻搭了一個洗衣池,田荔琴認為我家違章搭蓋,多次要我拆除,并兩次砸了我放在門口的花盆。”陳秀萍告訴媒體記者,并表示田“為人很霸道,不講道理”。
陳秀萍居住在福州鼓樓區(qū)融僑錦江A1區(qū),隔壁為田荔琴父母的住所,兩家后門共用一個通道。陳秀萍與田荔琴父母熟稔,她稱,之前還從田父口中得知“老二(指田荔琴)最有本事、最懂事”。
《中國青年報》報道稱,據(jù)該小區(qū)物業(yè)人員透露,田荔琴及其兒子、司機多次向物業(yè)提出,要求拆除陳家的違章搭蓋。物業(yè)出面調解無效后,由城管上門進行了拆除。
“我感覺她不是一個好官。”陳秀萍告訴本報記者。這便有了后續(xù)的陳實名舉報“福建房嫂”田荔琴。
記者在隨后的采訪調查中,則聽到了關于田荔琴的其它看法。一位不愿具名的證券公司總經理陳先生告訴記者,田為人比較低調、隨和、務實;雖然很少直接接觸,但在每年的機構監(jiān)管工作會議上,田“有事說事,工作認真”。
另一位福建證券界的葉姓老總也認同陳先生的說法,并表示田荔琴比較簡樸。對于田荔琴砸花盆一事,陳先生分析可能性不大,“一個女同志,而且還是領導,以她的素質不太可能去砸花盆。”
相關資料顯示,田荔琴原是證監(jiān)會福建監(jiān)管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排名在局長陳小澎之后,分管機構監(jiān)管處等,系副廳級干部,因工齡滿35年已于2012年11月提前退休。
對于陳秀萍的實名舉報,田荔琴表示:“他們(指田的父母與陳秀萍)之間的事,把氣出到我頭上,她(指陳秀萍)要這樣做我沒辦法。”
誰的房子?
隨著外界關注的深入,田荔琴的丈夫陳翔和兒子也逐漸浮現(xiàn)在公眾視野。
陳秀萍的實名舉報信列舉了田荔琴一家的16處房產,其中,田荔琴本人名下3套,與丈夫共有3套,丈夫名下3套,兒子名下7套,并附有房產詳細地址及產權人信息。
舉報信認為,這16套房產,市值已經超過5000萬元人民幣,而且田荔琴的兒子還在澳大利亞留學,尚無購房能力,“試問一個普通國家公務員家庭,何來如此巨額財產?”陳秀萍公開自己的手機號碼,要求有關部門“深入調查,清除腐敗,還社會以清風”。
陳翔曾任福建省委辦公廳經濟二處處長,1998年下海到利嘉實業(yè)(福建)集團有限公司任副總裁,2001年任利嘉股份董事兼總經理。2005年陳因涉嫌合同詐騙被四川警方逮捕,2006年被法院判處無罪釋放。當年的“利嘉陳翔事件”在資本界轟動一時。據(jù)利嘉股份年報數(shù)據(jù)統(tǒng)計,自2000年至2005年六年間,陳翔個人薪酬不會超過134萬元。
田荔琴曾對《中國青年報》表示,“從來沒有16套房子”,“有的不是我的,有的是機關宿舍,有的已經轉讓。”
現(xiàn)為一家公司董事長的陳翔對當?shù)孛襟w表示,16套房產“如果說買,那可以說都是我買的”。福建當?shù)孛襟w援引一位券商人士的話表示,“她老公(指陳翔)是做地產的,很有錢。”
據(jù)上述證券公司的陳先生介紹,田荔琴的兒子已不再上學,在福州軟件園內開了個軟件公司。田荔琴表示,她兒子學的是軟件專業(yè),2008年已從墨爾本大學畢業(yè),并已獲得澳大利亞綠卡。
證監(jiān)會已調查
“提倡實名舉報,凡是實名舉報的,優(yōu)先辦理,及時回復。”1月9日,中央紀委秘書長、新聞發(fā)言人崔少鵬在通報2012年查辦案件工作情況會上這樣表示。兩天之后,陳秀萍網上實名舉報轟動一時。
陳秀萍16日告訴本報記者,15日上午10時左右,“來自北京的證監(jiān)會工作人員”已向她了解了情況,取走相關證據(jù)材料,并表示“會很快處理”。陳秀萍還表示,舉報材料周日(1月13日)已由親戚幫忙寄往紀檢部門。
舉報材料除網上實名舉報信外,還有其他內容,不過陳秀萍表示:“有些消息還沒有證實,不能告知,希望相關部門能夠深入調查。”
田荔琴稱,她11日看到這個網帖,立即向組織做了口頭匯報,12日又向組織提供了書面匯報,解釋自己的房產情況。
對陳秀萍的舉報,田荔琴認為對方是實名舉報,應當受到保護,但舉報要實事求是,網絡不應成為“泄私憤的渠道”。
“我受黨組織教育多年,作為具有一定級別的黨的干部,我的處理方式、行為方式肯定跟她(指陳秀萍)不一樣。我沒有必要在這個時間,在媒體平臺上,你問我答(指采訪報道),你覺得有意義嗎?”對于記者提出的采訪要求,田荔琴這樣反問,并表示“我們有我們(反映問題)的渠道”。
在田荔琴看來,自己作為被舉報人,現(xiàn)在并不適合接受媒體采訪。“我個人現(xiàn)在回答任何問題都是蒼白無力,組織已經介入調查,總需要一定的時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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